合肥晚报讯 新学期伊始,教育收费再次成为家长关注的“焦点”。昨天,本报关于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公布后,一天下来,50多名家长致电本报,纷纷反映各种教育乱收费现象。 借读费成了“捐资”款 说好了交的是借读费,可学生退学后家长找学校退费时却遭到学校拒绝,原因是学校当时开的发票注明“捐资”。昨天下午,包河区常青镇街道的曹先生对学校的这种收费行为很不理解。 曹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让女儿到铁四局中学借读,他主动找到学校。校方告诉他,要交5000元借读费。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经过讨价还价,学校允许他暂交1000元。开学前夕,女儿觉得借读增加了家庭负担,决定回原学区学校就读。于是,曹先生找到学校,要求退还1000元预交的借读费。可校方称,当时给他开的发票上写的是“捐资”,要是写“借读费”就可以退还。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咨询,答复是“根据有关规定,不允许任何学校收取跟招生有关的捐资”。 统招生收取择校费? 明明是以“统招生”名义录取的,可还要交12000元择校费。昨天下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致电本报,想让记者帮助了解一下,工大附中这种收费是否属于违规。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教育局计财处获悉,工大附中属于合肥工业大学办的附属中学,主要负责工大教职工子女入学教育,不承担对外界招生义务。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工大附中招收外界学生收费问题,由学校和家长协商解决。 不足龄就交400元 8月31日,本报《明天,新学期又开始了》报道了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严禁学校收取不足龄费。可昨天下午,一位张姓家长告诉记者,他孩子今年6岁差1个月,到枞阳路小学上学时,学校让他交了400元不足龄费。张先生气愤地说,省教育厅已明令禁止,可学校还是要收。孩子要上学,作为学生家长,他只能敢怒不敢言。 (记者 李守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