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一个医疗融投资高峰论坛上,青岛市卫生局副局长同时还是青岛市中心医疗集团总院长身份的魏仁敏一篇关于“公立医院投资策略选择”的报告引起与会者热烈讨论。 魏仁敏透露,为了鼓励公立医院积极利用当前资本市场活跃的社会资本来促进自身发展,由青岛市卫生局起草的《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对外经济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已经进入最后讨论阶段。 魏仁敏也承认,在国有的属性之下,谈公立医院公开对外筹资或融资绝对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但是从青岛市中心医疗集团的筹资实践并尝到甜头的经验来看,融资之路将是促使公立医院能够更快更好发展的一条“捷径”。 今年的4月,青岛市中心医院终于获得了一笔银行之外的借贷资金。魏仁敏也公开承认,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目前确实有很多方面的问题难以解决。这也是当前公立医院融资之路所要面临的风险所在。 据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有三大问题影响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融资之路,包括控制权、资产评估问题以及职工身份问题。 而初次融资的成功,坚定了青岛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打开公立医院的融资之门,迎接社会资本进入公立医疗机构的决心。“不管外界的反应如何,我们是会坚持在这条融资之路上继续探索下去的。”魏仁敏表示。 ●汪言安 观点一 公立医院向社会融资莫失公益心 青岛卫生系统此举,显然算得上一种创新,但它属有效创新还是原地踏步、甚至倒退的标新立异? 有人说,私人投资会影响公立医院的自主决策权利,甚至可能导致趋利性倾向,这不利于医院的公益化目标,因为资本的目标就是获取利润。此话不假,私人老板投资医院多半不会出于慈善之心,而是看上了医院这块好赚钱的肥肉。 这就引出另一个有意味的问题:如果“投资方”不是社会资本私人老板而换作别的什么来源,就一定能避免公立医院的“趋利性倾向”吗? 一种假设是,“投资人”来自医院内部,如医院内部员工集资购买设备、“入股”某些科室在一些地方这早已变为现实。其结果可想而知,“股东们”出于对自己钱包的关切,必然千方百计“做大蛋糕”,而手段之一就是大处方、大仪器,杀鸡取卵式地“挖掘”病人的“消费潜力”。很显然,此路不通。 另一种假设是,政府来做“投资人”。但这同样涉及一个“逐利”的问题——政府作为投资人,它有无盈利诉求?更关键的是,作为国有资产代理人的医院管理者,他们的盈利诉求是否会损害医院的公益性?这方面,俯拾皆是的垄断国企们是最好的例子,它们由政府全民投资,却以垄断价格和霸王条款侵犯着消费者的权益,早将“公益”二字抛诸脑后。看来,这条路也走不通。 事实上,公立医院只要牵扯进“投资”,必然涉及“回报”。因为资本的天性就是攫取超额利润,若单纯以“企业”角色对待医院,则医院公益性难免丧失殆尽。 青岛医疗系统向社会融资之举,就其本质而言,亦只是在“企业”这一定位之框架内的自救,本质上并未突破“白色经济”的思维体系。这样的“创新”,虽然勇气可嘉,毕竟不得要领、乏善可陈;真正紧迫的还是上至政府、下至公众,都尽快对公立医院的定位形成毫不含糊的共识并以此改造之,那就是:非盈利性、非市场化、非企业性的公益部门;它由政府供养,根本无需什么投资、融资。●徐峰 观点二 公立医院融资应慎之又慎 这位副局长的话听起来非常符合市场逻辑,但是在市民百姓看来,公立医院不能市场化,它更应当是一个公益机构,是承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梦想的最基本支点。 资本总是逐利的,如果公立医院像民营医院一样向社会公开融资,面对资本逐利的冲动,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如何保障?如果公立医院也像民营医院一样以营利而非“医疗服务”为第一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又该如何实现?在公益机构向社会融资的问题上,已经有很多教训值得我们吸取,比如桥梁融资建设,建成后收费权归了企业,导致费用收个没完。 当然,医院要发展,医疗设备更新换代,这些都需要巨额的资金,单靠医院本身可能难以承担。但公立医院发展所需资金首先应来自政府转移支付,这是常识。只有在政府穷尽一切办法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融资。而且融资后的企业定位与利润分配都应当有严格的规定。但是无论如何,一旦公立医院主要投入来自社会融资,那么控制医院利益最大化而导致医疗费用高企,无疑会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事实上,如果政府财政解决不了医疗费用高企的现状,公立医院都尝试融资,让医院彻底打破垄断,也算是一种次优选择。但从目前来看,似乎时机还不成熟,尤其是青岛一地的少数医院来尝试,很可能导致医院私营化,甚至导致政府丧失加大公益性投入的动力。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政府来说,保持公益机构的公益性是其职责所在,而不应将责任推给社会。在政府没有宣布可以融资之前,以及在没有听取充分民意的情况下而走融资之路,应当慎之又慎。●何晔 新闻链接 卫生部通报哈尔滨天价医药案 2006年4月,中国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通报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哈医大二院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了卫生行业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先后在干部病房和心外科重症监护室简称心外科ICU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6日病故。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住院费138.9万元。 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通过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手段,多收医疗费用20.7万余元。 二是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为掩盖违规计费和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伪造并组织有关医护人员违反规定大量涂改翁某的医疗文书。 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 有关方面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责成医院向患者家属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医大二院监管不力,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出租承包科室负责人将免职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近日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至今仍未彻底清理出租承包、甚至采用欺骗隐瞒方式开展出租承包活动的公立医院负责人,一经发现,即予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对至今仍未彻底清理出租承包、甚至采用欺骗隐瞒方式开展出租承包活动的公立医院负责人,一经发现,即予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 各地卫生、中医药、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涉医科研机构等机构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诊疗项目要坚决予以清理。 我省将改革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强化其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日前,省卫生厅表示,支持有条件的市率先探索建立“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和“医药分开”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卫生厅指出,要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强化公益性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目前,我省合肥、马鞍山两市正在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体制改革创新,合肥市今年拟成立医管中心。 据了解,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医疗机构不分投资渠道和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革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的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省卫生厅同时表示,将引导社会资金创办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和扶持发展一定规模和高水平的民营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