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2月8日专电 记者从河北省建设厅了解到,经过几年的努力,河北省各市、县都已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危旧住房改造也取得较大进展,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河北省明确了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渠道,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等形式,不断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全省11个省辖市全部制定了当地的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建立起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2004年至2007年,河北省分年度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10平方米以下、12平方米以下和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近5000万元,核减租金近800万元,并对部分家庭提供了实物廉租住房。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河北省共为27538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占应保障户数的94.9%,其中为19906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548.6万元,为56户配租住房56套,为7576户核减租金155.4万元。 河北省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调整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今年,河北省进一步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改革了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转让办法,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只能销售或转让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即采取体内封闭运行的方式。2004年以来,河北省累计竣工经济适用住房825万平方米,为10万多户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 河北省还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旧住宅小区的改善和棚户区(危陋住宅区)的改建。据统计,全省共有130个3万平方米以上的旧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966.9万平方米;共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危陋住宅区)48个,总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目前,河北省各地都在制定具体的改善或改建实施计划并抓紧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