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演员董洁正在表演行为艺术《眼睁睁,口无语》,一位农民看到被绑着双手、正展示作品的董洁时,突然冲上去想救下她:“你们绑住人家一个小姑娘干吗?”在大街上,一个女性双手被绑,嘴巴被堵,被一男子用绳子牵着“游街”,这样一幅震撼人心场面,不要说这位农民,就是我们如果事先不知道是行为艺术表演,还真以为是哪个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 在这个渴望一夜成名的时代,最不缺乏的或许就是行为艺术。这些行为艺术总是打着艺术的旗号,以惊世骇俗、挑战普通人的心理承受极限为能事,以其夸张、反常态吸引观众,通常与伦理、道德等社会观念格格不入,常常为人所反感。于是,有人在身上涂满白漆亲吻垃圾桶,有人匍匐在地用舌头舔地面,有人把生日蛋糕非常野蛮地扣在自己脸上,有新郎新娘扮演僵尸逛街,有人在公共场所集体裸露身体,所有这些都冠以艺术之名。正如,中央美术学院教授邵大箴所言,“这些‘艺术活动’不仅违背艺术规律,而且违背社会道德伦理原则”。这样的行为艺术已经把艺术推到了一个挑战人性、道德、法律的可怕边缘。一切行为必须以不侵害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艺术行为也必须与社会秩序和谐律动。艺术虽然高于生活,但毕竟来源于生活,应具有美感和积极向上的活力。艺术创作不能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以及人性和公共利益,无视法律和公众的心理感受。如果离开了特定的社会环境来谈论艺术,不顾及具体国情就可能遭受挫折。即便是在人体行为艺术被普遍接受的西方,也还是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对行为艺术的种种规范、对“天体”浴场设置的限制、对表现场所的限制等等。 这些违背公秩良俗的行为艺术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在于管理机制的缺失。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法律并没有专门针对人体行为艺术的规定,也没有一个职能部门对此类行为进行管理规范,而完全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看来,加强对行为艺术的监管势在必行。 ●孙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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