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蛋上总是挂着甜甜的淡淡的微笑的小书雨,半岁起就患上一种彻底难倒哈佛儿童医院权威们的怪病,受尽常人不可想象的折磨,刚刚捱到六岁零两个月,就离开了人世。他的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怎样的悲痛,可想而知。 他们郑重其事地在报纸上刊登了讣告,准备给这夭折的孩子举行一次告别仪式。起初,小书雨的父母估计最多只有几个身旁亲近的人来参加这个仪式。可没想到,那天的追悼会竟来了七十多人:照护过小书雨的保姆来了,小书雨上过学的两所学校(按:指所在波士顿残疾儿童康复培训学校)的老师们来了,小书雨家附近的邻居们(包括平时极少往来的白人)也来了。特别是书雨妈妈任教的波士顿大学商学院的全体教师,居然停止了教研例会,赶来为小书雨送行。“追悼会开得庄严、肃穆、隆重。由牧师主持,大家唱圣歌,作祈祷,还有位年迈老人,竟跪下,匍匐在地为孩子祷告。”(见公仲《怀念书雨》,2008年第5期《散文》) 看到大洋彼岸这一幕,我始而十分惊讶,继而十分感动。 那群人是为感恩图报而去参加追悼会的吗?当然不是。是为景仰敬重而去参加追悼会的吗?当然不是。是为情感投资或精神贿赂而去参加追悼会的吗?当然不是。可怜的小书雨只是个残疾的儿童,生命短暂得如同一瞬,既谈不上立德、立功,也谈不上施恩于人;那群送行者更没有必要向他的父母——两位极其普通的移民——巴结讨好。 小书雨的追悼会诠释着一种文明。那群参加者既表达了对小书雨生命的尊重,也表达了对小书雨父母的抚慰。他们的行为虽不可等同于救死扶伤、拯危济困的壮举或义举,却不失为一种充满人文关怀的善举!小书雨的爷爷(公仲)在文章中解释了这种善举的意义:“人的一生,可以声名显赫,长命百岁,也可以默默无闻,命运多舛。但他们都应该有生的权利,死的尊严。这就是人,一个大写的‘人’应有的人权,人人都应该尊重的人权!”令我特别感动的是,这种意识已经融化在参加小书雨的追悼会的那群人的真诚甚至虔诚的行动中。我认为,他们真正认识到,对别人(包括逝者)生命的尊重就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对别人的精神抚慰就是对自己精神的抚慰;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行为首先是感动自己的——自己的灵魂无异于经历了一次沐浴和升华。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感人之举的确是崇高而美丽的。 ·方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