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登记: 1、用人单位持联系函、营业执照或成立的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办人的身份证、用工简章、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签署的招用外地劳动者许可证明等,到职介中心劳务输出窗口领取并填写《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人员登记表》。 2、工作人员审查确认无误后,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可发布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用劳动者广告。 3、工作人员将用人单位及招用人员的情况输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 4、用人单位参加劳动力市场的招聘洽谈会,或委托职介中心招聘人员。
(二)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1、外出人员持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寸照片1张,到职介中心劳务输出窗口领取并填写《外出人员就业登记表》。 2、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发给《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3、对外出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输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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