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四、申报材料 1、申请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并注明 经营范围; 2、《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3、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4、经营道路货运站(场)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 5、货运站(场)竣工验收证明; 6、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专业证书; 7、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资金信用证明或资产评估机构的验资证明; 9、企业章程文本; 10、工商机关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办事程序 1、受理:申报资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受理; 2、现场勘察:由市运管处货运管理科与申报企业联系人约定,并派员对申报项目现场进行勘察; 3、审批:市运管处货运管理科将依据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勘察情况作出行政审批意见; 4、办结:申报企业在承诺时限(需补充资料的除外)的次日到交通局窗口领取审批文件。 六、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审批收费标准 免费 八:办公地点: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交通局窗口 九、窗口电话:0551—3537043 0551---3537911(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