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跨市、县行政区域超限运输的许可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公路管理局,合肥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四、申报材料 1、承运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法人代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书(主要理由、货物的名称、重量、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3、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4、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整体质量、轴在质量、轮数、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5、行驶证复印件; 6、需要防护措施的,应当提供防护方案或者补偿方案; 7、车辆装载的货物不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要求; 8、影响交通安全的需经公安机关同意。 五、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受理; 2、对特大件超限运输的,需安全评估和论证的,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 3、一般的超限运输,当场办理。 六、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办公地点 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交通局窗口 九、窗口电话:0551—3537049 0551---3537911(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