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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 2007-6-13 11:41:40 稿件来源:中国·合肥 作者:
  一、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报告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场所面积、资金来源);
  2、 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 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4、 设立娱乐场所的章程;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6、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及平面图;
  7、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租房合同;
  8、 器材设备清单。
  二、办事程序
  1、 受理;
  2、填表;
  3、审核(包括现场审核);
  4、发证。
  三、承诺时限
  1、 受理后15天内到现场勘察审核;
  2、 勘察审核合格后15天内发证。
  四、收费标准
  依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9)20号]文件规定,《文化经营许可证》证照工本费40元。
  五、相关要求
  1、 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胆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
  2、 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
  3、 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 禁止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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