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限额以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基础原材料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用汇5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向我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请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环境评价相关资料。如项目需向银行申请贷款,需银行出具贷款承贷函;项目借用国外贷款需出具国家外债审批计划。 属于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企业提交须有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 ①申报项目建议书:需出具环境评价相关资料、贷款银行出具的承贷函。 ②申报项目可行性报告:需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准意见,贷款银行出具的项目评估意见和资本金证明。 以上材料具备,由我委转报省发改委,并经省发改委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2、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及进口设备减免关税的初审。 办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书的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出具办理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函; ②可研批复; ③招标委托书; ④中标通知书; ⑤设备清单(加盖公司印章)。 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出具办理减免关税的请示函; ②可研批复; ③招标委托书; ④中标通知书; ⑤设备清单5份(加盖公司印章) 3、有关文件应采用公文交换形式上报,市经贸委在收到完整无误的申报材料后,原则上于7个工作日内办复。 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指南 1、申请项目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除国家法律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以外,均实行备案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使用政府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 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①拟请项目备案的请示 ②项目备案报告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 3、办理时限 市经贸委在收到完整无误的申报材料后,原则上于5个工作日内办复。 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报指南 1、申报项目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列入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使用政府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①拟请项目核准的请示 ②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③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涉及农用地征用的,还需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3、项目核准的程序 需报市级核准的项目向市经贸委申报即可,如需报请国家核准的项目,由市经贸委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并经省发改委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4、办理时限 市经贸委在收到完整无误的申报材料后,原则上于10个工作日内办复。 5、联系部门:投资规划处(3538575) |